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旺路31号,投资总额约4500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金约1500万美元。占地面积约25亩,拟新建综合楼、检测车间、门卫、公用工程站、变电站、备品备件库、成品仓库、原料危废仓库、生产栋等建筑物以及罐区、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管廊等构筑物。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固体酚醛树脂1860吨/年,液体酚醛树脂110吨/年的生产能力。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二、征求意见稿及公参表
征求意见稿及公参表下载见附件;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2:
旭有机材环评报告(二次公示)
三、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旭有机材树脂(南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邮箱:wangchunyang@asahi-yukizaijushi.com
评价单位:南通苏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邮箱:2628896539@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五、公众意见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将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整后可将电子档或纸质版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并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日:2024年11月6日